根據《MacRumors》報導,蘋果 iPhone 宣稱能浸在水中且在一定時間內不受損壞,此一描述被義大利監管機構視為誤導性宣傳,公司因而被裁罰 1 千萬歐元,相當於 3.4 億新臺幣。
(iPhone 11 / 蘋果官網)
義大利反壟斷主管機關(簡稱 AGCM)在 11 月 30 日發出公告,表示蘋果針對 iPhone 防水性並未闡述必須在特定情況下,才能達到宣傳詞的效果,涉及誤導的 iPhone 型號包括 iPhone 8 / 8 Plus、iPhone XR、iPhone XS / XS Max、iPhone 11 / 11 Pro / 11 Pro Max。
以 iPhone 11 為例,在蘋果官網中是以「防潑抗水功能,在最深達 2 公尺水中最長可達 30 分鐘」顯示防水性能,底下附註提到防潑抗水功能是在「受控管的實驗環境條件下測試」,但並未針對環境條件加以說明。AGCM 另外批評了蘋果的維修保證,表示公司販售具防水能力的手機,但「因液體導致手機損壞」卻不涵蓋在保修範圍,有欺騙消費者之嫌。
但這並非蘋果第一次被 AGCM「找麻煩」。時間來到 2018 年,蘋果和三星都被指控透過韌體更新降低手機的電池表現,好縮短消費者換手機的週期,蘋果因此收到 1 千萬歐元的罰單。從那之後,iOS 11.3 版本中,用戶可以電池健康度中查看電池對手機性能的影響,並且能手動關閉效能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