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1 日,歐盟執委會宣佈我國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代表臺灣民眾入境歐盟國家流程更快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預告,12 月 28 日上午 8 時開放民眾「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下載及使用,申請只需幾個步驟,即可取得證明。
可申請的數位證明分為兩種: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核酸檢驗)。指揮中心指出,二者證明均比照歐盟標準,包括資料欄位、數位簽章、防偽機制、個人資料保護、QR Code 顯示、電子驗證等。也因為涉及敏感性資料,身分確認流程較為繁瑣。
誰能申請數位證明?根據衛福部網站,初期規劃擁有有效護照之民眾,且於國內接種 Covid-19 疫苗或進行核酸檢驗,均可申請。
申請數位證明四步驟:
- 前往網站(dvc.mohw.gov.tw)
- 輸入身分證號與護照號碼,進行身分驗證
- 勾選申請數位證明的種類,下載或列印證明
- 點選申請,選擇列印或下載你的數位證明
倘若申請過程中遭遇失敗,原因可能是院所上傳疫苗接種或病毒檢驗資料需要作業時間,加上系統產製疫苗接種數位證明的時間為凌晨,檢驗結果數位證明為每小時產製,因此無法成功申請可能是系統尚未取得你的接種或檢驗資料,建議洽詢原接種或檢驗單位,確認資料已上傳,再配合系統產製時間進行申請。
此外,二者申請時效皆有期限。疫苗接種數位證明的申請時效為接種日一年以內,檢驗結果數位證明系統申請時效為檢驗報告起 72 小時內,超過時效及無法申請。更多相關問答請參考衛福部網站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專區。
圖表來源/衛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