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宣布將自 110 年 12 月 30 日起開放 111 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辦理,只要有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 15 年的民眾,並且符合以下條件就能夠進行申請。申請金額為 10 萬元,能夠透過臨櫃、網路或是郵寄 3 種方式申辦。
111 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將交由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辦理,申請期間、方式與條件等資訊整理如下:
申請期間:
110 年 12 月 30 日(四)至 111 年 1 月 14 日(五)止。
申請方式:
- 臨櫃:每個上班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止(六、日不受理)。
- 網路:110 年 12 月 30 日(四)9 時起至 111 年 1 月 14 日(五)24 時止。
- 郵遞: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必須要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才能夠進行申請此次貸款。
-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 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 15 年(計算至 111 年 1 月 14 日止)。
- 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 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注意:
1.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2.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
- 臨櫃: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齊下方列出的第 5 項應檢附文件後,親自前往土地銀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若是因為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可以提出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與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委託親屬辦理。等到核定通過後再檢齊應檢附的文件,由被保險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 網路:符合土地銀行所定之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 111 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網路申請受理後會以 Email 回傳受理成功訊息。
- 郵遞: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等到核定通過後再檢齊應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的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應檢附文件:(完成網路申請者不需要提供)
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
被保險人印章。
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2 份,以及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1 份。
貸款利率:
自撥款日起為年息 1.28%,之後會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 1 月及 7 月第 1 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
還款方式:
貸款期間 3 年,前 6 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 7 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也就是說如果借款 10 萬元,按目前利率前 6 個月每月需繳利息 107 元,自第 7 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 3,389 元。
參考資訊:勞保局官網